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和《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全面部署。2015年,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高新区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基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三)开展学习培训。通过组织机关职工座谈、集中培训等方式,明确了职责分工、方法、形式等,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完整。
(四)完善相关制度。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委进一步编制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委在市政府党政门户网、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概况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发布1030条、企业动态信息发布320条、人事招聘信息9条、财政信息20条、招商引资项目信息20条、环保信息公开6条、工商信息发布28条、民政办发布信息31条、安全生产信息发布15条、做到信息公开真实、及时。
(二)公开形式
采取多种渠道公开信息,如市政府党政门户网、高新区门户网站(www.hygx.gov.cn)、今日高新、高新区公众微信号、高新区简报、报纸、电视、宣传栏和LED显示屏等。
(三)信息回应情况
2015年,我委发布政策解读稿件一篇;网上答复市民咨询326人次,电话答复咨询430余人次,当面接待查阅、咨询360余人次;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涉及到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未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四)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3名,各职能科室各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1人,按照上级要求参加了各类信息公开会议和各级相关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关心下,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域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一些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网站功能不完善,信息发布不全面、不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高新区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并同时发布至衡阳市党政门户网,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我委门户网站建设,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
附:衡阳国家高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明细表
附件一:
衡阳国家高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明细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无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无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无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
(二)加强舆论宣传。 2015 年,我委对门户网站网进行升级改版;于11月18日与衡阳日报联合创刊今日高新;于12月14日正式启用“衡阳高新区”官方公众微信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简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有效地对高新区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进行广泛地宣传报道,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单位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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