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再相同,则入围末位同名次考生一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7 月 10 日(星期 四 )9:0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1.《2024年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市民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
5.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
6.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
7.在编人员报考者需提供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8.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入围考生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3.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
4.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者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
5.请入围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五、现场资格复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衡阳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0734-8860005
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市民政医院):0734-8222669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734-8077095
附:2024年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市民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中共衡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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