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局决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清理,经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核查,我市有衡阳市翔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6位经营业户的机动车驾培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规定明确取消经营许可,推行备案制。我局决定注销该批机动车驾培经营许可证,同时也请衡阳市未办理备案的机动车驾培经营业户尽快办理机动车驾培经营备案。
特此公告!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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