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邓某
来信时间:2023-7-20
主要诉求:反映衡阳市宏信易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在验收其所租住的房屋时,因退房时卫生没有清扫干净,从租房押金中扣除了180元卫生费的问题。
答复单位:衡阳市雁峰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2023-9-4
处理意见:经查周邓反映的情况属实。2023年8月10日,经与衡阳市宏信易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协商,该公司同意将所扣除的180元卫生费用退还。2023年8月31日,雁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与邓某取得联系,并告知已将所扣费用通过微信转账支持,信访人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